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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2日 当爱情成为经典傲慢与偏见,你第一个想到的是什么?
经典,这是我的答案。俗吗?也许。但经典代表着过去,一种无法超越,无法挽回的味道。因为需要祭奠,所以需要经典。
从未完整地看完奥斯丁的小说。当时英文对我难度太大,而翻译过来的我一向认为会少了味道。所以,对这本小说的印象,只能说是停留在4个恨嫁的姑娘与公子风花雪月的故事。今天看完电影,我知道自己错地很彻底,也太小看了英国历史上这位伟大的女作家了。电影从不能彻底反映小说的精髓,哪怕它是多么杰出。毕竟两个是不同的艺术形态。但是,我还是看到了Ms Austen的用意,她的锋芒,她的尖锐。她那样的主张,在那个年代,该有点雄师猛兽的味道了。
暂且不说小说的意义,因为这个太严肃,也太累人。说点浪漫的,行么?
坐在黑暗的电影院,暖暖的。头靠在红色的小座位上。两个小时,我在另一个时空。一朵紫色的野花,在阳光和瓷器下显得如此脱俗。尖尖的毛笔,褶皱的牛皮纸,城堡,神像,白色的长裙,黑色的长靴,小提琴,马车,低头邀请,低头感谢。含蓄的感情,压抑的感情。男主角的蓝色眼珠太是温柔,卷卷的睫毛分明传达着最致命的诱惑。他什么也不说,目光就这样追随那纤细的身影。男主角在滂沱大雨中对依丽沙白说我爱你,我的心脏跳慢了整整一拍。当他们在朝阳下轻轻地靠近,贴紧,那种温度,那种跳动,那种气息,让我希望世界能停下来一秒。
一直就很喜欢这种欲言又止,若有若无的感情。因为它们看起来暧昧,其实最为彻底。细水长流,风景都看透。今天的人们失去了这种能力,因为我们无法彼此信任,没有时间互相欣赏。只有心灵都轻松的人,才能找到默契。
骑车经过漆黑公园,迎面的风算把我叫醒。三五成群的年轻人喧嚣着,拿着酒瓶,勾肩搭背。经过他们身旁,刺鼻的香水。也许那紫色的野花还在,尖尖的毛笔也在,只是,人已经不愿意,也不敢回到那个时代,不再向往那种爱情。
也罢。就让它成为经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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